各分工会:
根据省教育工会通知要求,拟于2023年元旦前后继续开展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。为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,现将困难教职工慰问对象有关信息报送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报送对象条件
各分工会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、残疾、上学、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。
要优先考虑教职工本人患大病、残疾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等情况的,其次再考虑教职工直系亲属有关情况。
二、报送对象数量
各分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上报至省教育工会进行送温暖慰问的人数。
三、其他有关要求
(一)各分工会要全面、严肃、认真地排查和掌握所在单位的困难教职工状况,特别是要摸清每名困难教职工的具体困难情形,并依据教职工困难程度,确定报送对象。
(二)请如实逐项填写《2023年省教育工会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信息汇总表》,于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和扫描件表格(签字并加盖公章)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朱莉,联系电话:0531-58997337、15105311715。
电子邮箱:gh@sdyu.edu.cn。
校工会
2022年12月7日